就诊须知
入 院 须 知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,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,早日康复,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会热忱为您服务,愿我们的服务能给您带来方便和满意!
一、办理入院、出院手续
1、本院住院收费结算处设在二楼门诊部大厅,药房对面,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、补款、出院结算手续。
2、患者凭医生开具的“住院证”到住院处预交住院金,请您保管好“收款收据”,在出院结算时作为交款凭证必须全部收回住院处。
3、根据卫生部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,住院病历由医院负责保管,严禁任何人涂改病历,包括患者姓名,因此,请患者在我院实名就医,并保证住院患者姓名与就诊患者身份证一致,严禁冒名顶替住院、挂床住院。
4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,本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。非特殊情况下,病人入院必须预交住院金,才能办理入院手续。住院期间根据患者费用使用情况通知补交,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。
二、关于住院费用
本院执行二级医院(县级)医疗服务价格,所有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一次性耗材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,收费价格在一楼大厅、二楼门诊大厅显示屏上有公示。通过以下方式能获得您住院期间的费用情况:
1、医院实行“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”,您可以到护士站或者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每日费用清单查询。
2、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向您的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查询。
3、当您的住院费出现欠费时,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向您发出书面缴款单,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,及时到二楼住院收费结算处补交住院费,以保证您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。
4、您出院结算时,收费结算处将提供您的住院费用明细单,请您仔细审阅确认,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查询,直到您确认无误签名为止,结算员凭您确认的明细单为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。
三、住院治疗及作息时间:
医护查房、治疗时间:上午7:50~11:30。
发口服药时间:早上7:00 ~中午11:00 ;下午17:00 ~晚上20:00,请随发随服。
休息时间:午休:12:30~14:00,夜间:22:00 ~次日7:00
探访时间:早上:10:00~12:00下午:16:00~20:00。
温馨提醒: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按照上级防控部门的严格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,对于陪护、探视将有实时调整的管理制度,请您遵照执行。
四、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,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,在您住院后,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1、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。
2、保持病室安静,整洁,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。走路、开关门窗要轻,不要干扰他人休息,不得互串病房。
3、爱护公物,节约用水用电,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。
4、保证住院环境的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吸烟,请勿携带及使用有关电器用品。患者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手机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
5、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、或在外留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若确需离开病房者,需征得主管医生或护士同意。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,院方不承担责任。
6、为保证病员休息,探视者请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,为预防院内感染,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,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,探视时请戴口罩。请勿随便留陪人,确需陪护者应由医师下医嘱,护长发给陪人证或者手腕带证明,并于查房和治疗时主动离开病室。
7、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,既往病史及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它有关详情。饮食须遵守医嘱,不能随便更改治疗饮食。
8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等,应当由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其它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,患者本人应提供与其户口或身份证相符的姓名。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(特殊检查)、治疗目的及检查、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,我们的医护人员将会把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,这是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。如果有不明白之处,请及时提出来并要求医护人员解释,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;因此,您(您的孩子)在住院期间,如需手术、输血、特殊检查、治疗时,您须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,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9、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,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,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、护理服务。药物治疗有可能因病人体质不同会引起过敏反应等副作用,如有情况病人也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。为了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及病人安全,病房不得反锁、栓死。
10、不得私自进人医护办公室和诊疗场所,不能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诊疗记录。
11、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、虚假发票或虚假证明。
12、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、冷静,按照法律程序处理;可与医院协商解决,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,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。
五、为加强医疗道德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请您在住院治疗期间协助我院工作,认真遵守以下规定:
1、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院的工作人员送红包及各种礼品。
2、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院的工作人员。
3、欢迎您和您的家属督促我院的医疗和护理工作质量。
4、如您及家属违反上述规定,则不利于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,影响我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。
5、如我院工作人员向您索要财物,请您向医院或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有关部门举报。我院将认真对待严肃查处。
医院行风办电话:3114266
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电话:3117677
为了营造一个让病员舒适的环境,请您共同配合。如对我院有何建议和意见,请及时向我们提出,我们将努力改进。
祝您早日康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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